怀化市节能监察中心的前身为原怀化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原中心成立于1986年4月,隶属于原市经委领导的事业单位,其职能是负责原怀化地区13个市(市、区)能源利用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原市政府院内(府星路1号)。
2010年11月,市编办行文将原中心在编7人上收,成立怀化市节能监察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归属市经信委管理。属正科级事业机构,2012年5月,市经信委组建机构班子,正式启动市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中心为我市唯一一家市级能源利用监察(监测)执法机构。
新成立的怀化市节能监察中心位怀化市顺天路市民服务中心17楼1762室,成立后开展的监察工作有:
(1)积极开展节能。①配合省中心开展节能量核查。参加了2013年全省第二批企业节能改造(节能量奖励)项目的核查工作。为省经信委和财政厅第二批资金的下拨提供了决策依据。②开展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工作。在省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我中心在2013年3月份和11份分两次对我市范围内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认真严格的核查。
(2)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根据省中心的安排部署,我中心负责全市重点用电企业的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摸底调查工作。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培训,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经济局、工业园及重点企业的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摸底调查培训会。二是指导,我们通过电话、网络、上门等不同方式对企业的摸底调查进行指导,三是汇总,我们及时对各县、市、区重点企业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及审核,按时将全市46家重点用电企业的电机能效情况汇总报省中心,为后续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了队伍建设,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培训,中心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能开展的节能监测工作有:锅炉热效率及热平衡测试、水泵、风机、电机用能效率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