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税收政策汇总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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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7月07日

6月,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自实施《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以来,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95亿元,其中减税47.6亿元,取消涉企基金和收费0.7亿元,其他涉企成本46.7亿元。

天津优惠税收政策助力实体企业减税降费95亿元

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自实施《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以来,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95亿元,其中减税47.6亿元,取消涉企基金和收费0.7亿元,其他涉企成本46.7亿元。

企业成本降低,不仅有助于实体经济走出困境,而且带动了企业投资。今年前5个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2%,高出全国平均增幅0.6个百分点。

今年上半年,天津全面实施“营改增”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允许困难企业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扩大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比例,降低企业融资租赁成本,降低重大建设项目资金成本,降低政府性投融资公司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用气、用电价格,降低企业通港通关费用,取消部分涉企收费,降低科技型企业成长成本,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等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成本下降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减税29.4亿元。将“营改增”试点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营改增”全覆盖。财税部门做好征管衔接,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二是小微企业减税6.2亿元。加大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服务力度,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双创实体减税12亿元。自贸区、自创区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产评估增值分期纳税、房屋租赁税费减免等扶持支持,激发新型经济体创新发展动能。四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延期缴纳企业所得税5.6亿元,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金1.5亿元,支付企业职工培训补贴2.6亿元,拨付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37亿元,五是取消部分涉企基金和收费0.7亿元。免征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取消天津港(8.740, 0.05, 0.58%)收速遣费、旧机动车交易综合服务费等。

据了解,下半年财税部门还将落实第二批降成本政策措施,包括减轻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单位纳税负担、对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扩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等,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重庆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再添利好 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

6月29日,为落实《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工信部有关文件要求,重庆市经信委联合税务部门,共同组织召开了2016年重庆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贯工作会,明确了相关所得税问题。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1-5月,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亿元,同比增长24%;实现软件业务收入413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行业利润38亿元,同比增长29%。目前,全行业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从业人数约12万人。

会议指出,各区县要通过联合当地税务部门,召开政策宣贯培训会等多种服务方式,及时将文件精神和要求告知未能参会的企业,切实发挥税收优惠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工作人员就《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明确了取消资格认定管理后,企业自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备案程序,以及由省级税务部门将企业备案资料转请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等后续管理程序,从而保证了既符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又能有效落实相关所得税优惠长效机制的建立。

北京出台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税收支持政策

近日,北京市地税局联合北京市国税局制定发布了《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试行)》。从北京搬离的低端市场类、关停类以及迁出类企业,如符合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税收减免。据介绍,这是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开始以来,力度最大的税收支持政策。

此次发布的税收支持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1种税费。汇总现行税收政策及办税流程26项,其中企业无需提交资料即可自行享受政策的就有13项。

例如,从北京搬离的低端市场类企业需要提前与承租商铺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与原市场企业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需要支付的合同违约补偿金、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与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的补偿金等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应减少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关停类企业,经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迁出类企业,原有办公场所转让收入可以申请免征土地增值税。

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的两年多实践证明,依靠经济手段推进,税收政策是极为重要一项。此次政策是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中力度最大、服务最专项的税收支持政策。另外,税收支持政策化繁为简,将原由政府或者各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统一为一张由各区人民政府为符合条件企业开具的确认函,企业即可办理土地增值税等减免税事项。

包头出台加快稀土产业发展意见 给予稀土企业税收优惠

从包头市经信委获悉,日前,包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延长稀土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稀土原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基地。

《意见》指出,要保障稀土原料供给。北方稀土集团将优先保障包头市地方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企业的原料需求,每年保障供应镨钕金属4000吨,价格按照北方稀土集团供应所属企业价格执行,以议定价格作为基准价格;镨钕氧化物、镧铈类产品以及其它稀土原料供给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积极推进稀土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稀土企业进场交易。

稀土高新区、相关旗县区政府给予采购稀土原料优惠政策,凡采购北方稀土集团镨钕类产品的企业优惠5%,镧、铈类产品的企业优惠10%,其余产品的企业以5%的价格补贴;市财政给予采购北方稀土集团原料企业2个月账期基准贷款利息补贴。

对在包头市注册、生产、销售并依法纳税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高端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生产企业,依据其实际销售额,按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按季度给予2%的政策奖励,年终对全年销售量高于上年销售量的增量部分市财政再给予2%的政策奖励。

湖南:涉建筑、房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 "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出台

5月1日起,湖南省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近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举行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通气会,公布了2016年湖南省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的主要政策安排。

——征税范围和税率。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不动产销售及经营租赁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其他行业为3%。

——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根据中央授权,并考虑到湖南省政策的延续性,湖南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继续按照月销售额200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的标准确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扣除的差额部分。

——不动产抵扣有关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定额扣减税额标准。为确保政策延续性,湖南省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定额扣减税额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或失业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分别以每人每年6000元、52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上述税费。

——过渡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应当于2016年5月底前或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或审批手续。

九江市多项优惠政策助中小企业“减负”“增效”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增强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我市认真落实中小企业减税政策,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同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市财税部门通过走访企业、集中座谈等形式,不断强化对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将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视同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贷款贴息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对符合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对符合政策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就业人员,按税法规定予以定额抵扣相关税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调整和减少收费基金项目。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让小微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激发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热情。

同时,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上,适当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资质要求和进入门槛,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机会;对参与政府采购的本地中小企业组织培训指导,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提高本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能力。此外,采取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通过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报告和公开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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