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怀化市“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怀化窗口平台
承办单位:怀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活动时间:2018-12-07 09:00 AM ~ 2018-12-07 12:00 PM
活动状态:已结束
为进一步做好“五溪人才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地,提高中小微企业科研意识、水平及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及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步伐,根据《怀化市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怀办发电〔2018〕61号)精神,我市将举行2018年怀化市“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
二、项目内容
以全市中小微企业中从事自主科技研发的团队为重点,主要从我市生态文化旅游、医养健康(中药材)、电子信息“三个千亿产业”及其他支柱优势产业中评选。重点评选20个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颁发怀化市“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并给予每个入选团队20万元奖金支持,用于中小微企业团队进行关键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逐步将我市打造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集聚高地。
三、参评条件
。在怀化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注册时间在2017年11月7日之前),生产经营正常、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发展思路清晰,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方案;
。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创新科研团队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在同行中处于前列,研发项目的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
。重点围绕制造强省建设重点产业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进行的产品、技术、工艺配套、升级改造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五、评选步骤
(一)典型征集阶段(2018年11月7日-21日)
、微信、文件等多种形式对怀化市“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引导全市中小微企业广泛关注和参与。
。采取由各县市区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经发局推荐和企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荐材料可从市经信委网站下载,企业自荐材料必须在2018年11月16日之前报送至企业所属地经信部门。
。各县市区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经发局根据评选活动通知及方案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于2018年11月21日之前上报参评企业名单及有关附件资料至市经信委。
(二)评选阶段(2018年12月7号)
。由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所有参评企业进行评审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22家企业入围。
。由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现场情况与参评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参评资格,空缺名额按专家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地考察情况,提出拟支持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办。
(三)审批公示阶段(2018年12月)
。市委人才办将拟支持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确定公示名单。
。由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怀化市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证书,下达资金支持计划。
六、活动要求
(一)参评企业推荐
县市区各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怀化高新区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8家、怀化经开区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二)相关材料
“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自评分表(附件1,参评企业自评);
(附件2);
3.《怀化市“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推荐表》(附件3);
、项目概述材料(附件4);
“中小微企业科研团队之星”自评分表中得(加)分项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原件复印件);
(科技商务粮食)局,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经发局推荐参加评选活动文件及汇总表(附件5)。